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及监管防非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请您注意以下养老诈骗常见手段。
2017年5月,许某注册成立某商贸有限公司,将低价购买的纪念币、邮票等物品渲染成具有艺术价值、收藏价值的收藏品进行宣传销售,紧盯“退休、有闲钱”的老年人,诱骗购买并承诺一年后溢价20%回购。
为骗取老年群体信任,许某等人采取了诸多手段,包括租赁短期经营场所,雇佣人员假装正式员工,伪装成正规经营的假象;向老年人免费发放生活用品,如米面粮油、洗衣液等;安排人员上门打扫卫生、陪同聊天,打亲情牌骗取信任;组织老年人参加公司自导自演的“拍卖会”,将所谓“收藏品”装入黑色袋子密封,叮嘱拍卖中标者不得打开,否则会“受潮”“影响后续回购”。
案发时,许某共非法吸收资金192万余元,仅向部分老年人返还本金及收益18万余元,未兑付本金173万余元。
法律后果
2021年3月22日,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风险提示
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缺乏投资专业知识,利用“亲情关怀”骗取老年人信任,灌输错误投资理财、健康养生观念,以诈骗财物。老年人要警惕利用“溢价回购”诱导投资购买的行为,守住钱袋子,不要轻易参与不了解、不熟悉领域的投资行为。对于虚假伪善的“亲情关怀”,也要注意识别防范,子女也要多加陪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