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落实政策衔接规定,强化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加强补贴资金发放监管,提升精准管理的保障能力……近日,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施的精准性、科学性、规范性。
残疾人是需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的特殊困难群体。2016年,国务院全面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有助于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这是国家层面创建的第一个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与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实现了有效衔接,填补了我国残疾人专项福利制度的空白。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强两项补贴的精准管理,才能够确保好政策真正施惠于民,逐步提高他们的保障水平。
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人们的共同心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残疾人权益保障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服务体系不断健全,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建立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正是谱写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生动一页。因此,坚持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坚持惠民便民精准管理,千方百计健全帮扶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不仅正当其时,而且能有效增进残疾人福祉。这项工作必须要做实做好做到位。
应该看到,使有限的补贴资金更公平、更有效地惠及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群体,就必须解决实际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近年来,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渐凸显,一些地方精准管理、政策衔接、动态调整机制存在短板,影响了政策实施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说,《意见》中进一步明确的政策衔接规定、资金发放监管、数据对比与动态复核等方面内容,就是有的放矢、精准施策,让符合条件的都能得保障,以确保残疾人需求得到及时发现,不断推动补贴精准发放。
充分发挥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民生兜底保障等功能,既有问题导向,又有时代价值。从《意见》中看,明确“防止截留、挪用、骗取补贴资金”“加大对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发现和追回力度”“为乡镇(街道)等基层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条件”等,是为了提升精准管理的保障能力,针对性强、问题意识显著;明确“加强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使用”“积极推进电子档案建设”等,是加快推动补贴管理服务机制转型升级的重要方面,对于提高服务效率、便民利民、动态监管、落实责任等都大有裨益。更好的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织密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的安全网,无论从管理服务还是政策保障都必须做到与时俱进、精准精细,惟其如此才能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
残疾人是社会大家庭的平等成员,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支重要力量。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既坚持制度衔接、全面覆盖,又坚持资源统筹、责任共担,凝聚起全社会合力,必定能在积极帮扶、兜底保障中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