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形态指的是居住的主体(人)和客体(空间)在发展过程中呈现的特点和规律,居住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而呈现出的人群聚居形态、生活习俗形态、建筑环境形态甚至生产工作形态等。
相比于城市,乡村环境具备居住性、生产性和生态性等特点,因此,乡村居住形态更为分散、独立且个性化,以家庭或机构为单位的居住形态也更为完整。然而近年来,受城市化发展以及乡村振兴的影响,乡村的居住形态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建筑环境持续向好
国家统计局于近日公布的《中国人口普查年鉴-2020》显示,我国家庭户人均居住面积达到41.76平方米,其中,城市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为36.52平方米,乡村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为47平方米。相比于2000年乡村家庭人均24.8平方米,我国当前的乡村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几近翻倍。
与居住面积的扩大相对应的,是乡村人口总量的持续减少。
“留不住人”成了当前乡村在发展进程中最苦恼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镇化的持续推进与发展,乡村人口开始向城市迁移。数据显示,我国当前的城镇化率已从17.92%(1978年)提升至64.72%(2021年),城镇化率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这一数据变化所映射的,是乡村常住人口的持续减少。官方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乡村常住人口跌破5亿大关,为49835万人,创下我国70年来的历史新低。
此外,随着乡村人口的大量外出打工,也引发了一系列的连锁反应,进而推动乡村建设环境发生明显改变。
一方面,乡村人口的大量外移,使得乡村空心化等现象日益凸显出来,废旧弃房屋等宅基地浪费问题也日益突出。近年来,为了规范乡村建房行为,提高宅基地使用效率,国家积极推动乡村宅基地清理整治,对于违规违法建房占用的宅基地、一户多宅的宅基地、超占多占的宅基地、长期闲置的宅基地、合村并镇需要拆除的宅基地等进行清理。随着宅基地治理行动的持续开展,乡村建筑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另一方面,乡村人口外出打工,带动了乡村人均经济水平的提升,也开阔了村民视野。许多人开始根据自身喜好与需求,对房屋进行翻修重建。如今,几十年前的“小土房”等老式建筑已逐渐淡出乡村视野,乡村自建房越来越多。相比于之前的老房子,自建房配套设施更为健全,更能符合当前乡村居民的生活需求。乡村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生产生活形态更为丰富
与传统单一的以农业为主的劳作方式不同,当前乡村的生产生活方式更为丰富。在生产方式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农村地区的生产方式除了传统的农业生产之外,为了更好地生存与发展,大部分人员也开始从事非农业生产,如工业、建筑业、商业等,并且比重在逐年增加。而在生活方式上,除上面提及的居住方式外,人们的消费方式、社交方式以及文化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变得更为多元化。
首先,在消费方式上,过去人们的消费方式较为单一,多是在饮食方面,而随着经济收入的提升,生活水平的改善,人们的需求更为多元化,消费结构也向多元化改变,在教育、医疗卫生、家庭设备、交通工具等方面的投入开始加大。对此,有相关研究者指出,“目前乡村地区的消费结构是属于加快升级的过程,中高端、多元化以及个性化的需求不断增加。”以2021年为例,202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916元,同比增长16.07%;其中食品烟酒支出5200元,同比增长16.10%;居住支出3315元,同比增长11.92%;交通和通信支出2132元,同比增长15.81%;教育文化和娱乐支出1645元,同比增长25.67%;医疗保健支出1580元,同比增长11.42%;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900元,同比增长17.19%;衣着支出859元,同比增长20.48%;其他用品和服务支出284元,同比增长26.79%。
其次,在社交方式上,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人们的社交方式也变得更为多元化,呈现出“线上+线下”这一新的社交方式,打破了时空的局限,交流变得更为便捷与灵活。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农村网民规模达2.55亿。但与此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随着网络的发展,电信诈骗等行为也更加猖獗,需引起警惕。
最后,在文娱方面,乡村居民在农忙之余,休闲娱乐的方式更为丰富。过去,乡村最常见的娱乐方式是看电视或者闲聊,如今随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以及网络的普及,娱乐方式更为多元化,人们的精神需求得到了更大的满足。但有趣的是,尽管娱乐的方式更为丰富,但娱乐的地点却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
人群聚集形态趋多样化
近年来,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贯彻与实施,以及相关政策的扶持与推动,我国乡村人群的聚集形态也呈多样化发展态势。除了本地的乡民之外,基于乡村旅游、创业等因素聚集的人群也越来越多。
对此,北京中农富通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传统的居住生活形态是与农业生产相配套的,人们为了农业生产而住在乡村,但随着乡村功能的多元化发展趋势,未来,居住在乡村的人未必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居住主体属性的多样化,必然导致居住形成的多元化。其中,依托于乡村良好的生态环境、人文环境等,脱离或一部分脱离农业生产的新的居住形式将出现,如非农人口、返乡人口、务工人口长住短住,或养老,或创意、艺术等功能而产生的居住行为,多样化需求导致乡村居住形态呈现多样化。”
而这与近年来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都是密不可分的。
首先,随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我国乡村“垃圾围城”等恶劣局面得到了有效治理,在垃圾治理、污水治理以及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均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乡村人居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乡民们的生活幸福指数有了极大的提高。乡村环境的改善,为乡村旅游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其次,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扶持下,在相关政策的积极推动下,近年来,农村集体经济产业积极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而随着部分乡村产业的振兴,乡民就地就业发展成为可能,与此同时,也有不少从农村走出去的人才选择回乡就业,为家乡发展贡献力量。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了乡村人才流失的困境。
此外,还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前,我国的城镇化建设已进入“增速换挡”的新阶段。这意味着,城镇化率虽仍在逐年提高,但增速正逐渐呈放缓趋势。据最新数据显示,2021年,我国新增城镇人口1205万人,创下26年来新低。2021年我国城镇化率提升0.81个百分点,提升幅度26年来首次低于1个百分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除了城镇常住人口基数大之外,与乡村振兴相关措施的提出也有一定的关系。未来,随着乡村产业的振兴与发展,人才回流不失为一种发展的新趋势。
规划与发展
就我国乡村当前发展的现状来看,乡村振兴仍处于初期阶段。就实际情况而言,由于各地乡村的发展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要实现全面振兴绝非一日之功。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张云华表示,“乡村振兴不是全部乡村都振兴,而是乡村整体要振兴。因此,开展乡村建设并不是对全部乡村的全面建设,不应‘撒胡椒面’,不能过分追求小而全,要积极应对乡村人口大量外流的趋势,予以充分预判、重点考量。在人口外流趋势明显的乡村,特别是未来可能成为纯农业乡村的地方,应科学布局教育、医疗、文化、金融等服务网点,避免出现‘建成之日即是闲置之时’的问题,造成土地、资金和人力资源的浪费。”
针对当前乡村发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我国村庄分成4种类型: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和搬迁撤并。村庄的分类规划与发展,将指导各地区各村庄有序开展各类发展工作,从而解决农村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农村地区统一规划、分类发展不仅可使村庄布局更加合理,而且还能根据每个村庄的特色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发展和建设计划。”张云华表示,“乡村长远规划与建设不必整齐划一,对看不准的乡村,不急于求成,不急于规划建设,不搞‘齐步走’,而要放眼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来规划建设乡村的生活功能空间,增强乡村规划的前瞻性与实用性。”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并将其列为重点任务之一。其中,针对当下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尊重规律、稳扎稳打”“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建管并重、长效运行”“节约资源、绿色建设”六大工作原则,即:
一、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合理安排村庄建设时序,保持足够的历史耐心,久久为功、从容建设。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财力可持续和农民可承受的基础之上,防止刮风搞运动,防止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拆建、大开发,牢牢守住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底线。
二、乡村建设要同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同当地文化和风土人情相协调,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分区分类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确定公共基础设施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不搞齐步走、“一刀切”,避免在“空心村”无效投入、造成浪费。
三、传承保护传统村落民居和优秀乡土文化,突出地域特色和乡村特点,保留具有本土特色和乡土气息的乡村风貌,防止机械照搬城镇建设模式,打造各具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四、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保障等方面作用,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五、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统筹推进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护,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建设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防止重建轻管、重建轻用。
六、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推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建设,实现乡村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有机融合。
这一政策的贯彻与实施,将在很大程度上对我国乡村居住形态变化、乡村宜居宜业水平提升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