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有关情况。会上,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表示,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碳市场”)运行具有操作环节多、规范性要求强、专业要求高的特点,必须要在法治轨道上进行。生态环境部将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以更高层次的立法,保障碳市场各项制度有效实施。
赵英民表示,碳市场的制度基础是强制性的减排履约责任,生态环境部为了建设全国碳市场、推动全国碳市场的启动运行,制定发布了一系列有关碳市场相关制度,初步构建了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
据介绍,对于构建全国碳市场制度体系,生态环境部出台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对碳市场交易主体的条件、交易产品、交易方式、各参与方权利和义务等作出了规定;印发了《2019-2020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设定与分配实施方案(发电行业)》,启动了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又陆续发布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查指南以及碳排放权登记、交易、结算管理规则等一系列文件,针对登记、交易、结算活动各环节明确了监管主体和责任,细化了监管内容,实现了整个碳市场流程的全覆盖和精细化监管,从而有效地防止虚假登记和交易,保护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整个市场秩序和公平。
对于即将上线的全国碳市场交易,赵英民说,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推动相关工作制度的落实:一是指导监督,对市场各参与主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业务进行指导监督;二是能力建设,加强对市场参与主体以及生态环境系统的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推动各个单位相关方懂制度、守制度、用制度;三是联合监管,碳市场监管涉及到多项法律法规,监管职能也涉及到国务院很多部门,生态环境部将协调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对碳市场运行各个环节的联合监管;四是立法保障,推动《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出台,以更高层次的立法,保障碳市场各项制度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