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三年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之年、交账之年。针对碧水保卫战,生态环境部透露,目前,全国水环境形势总体改善,但地区进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部分省份完成2020年任务存在一定压力。
近日,生态环境部专门致函31省(市、区)政府,通报了2020年1月至9月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全国7个省(区)共10个断面水质存在突出问题。
眼下距离年底已不足两个月,碧水保卫战即将收官。生态环境部提请各地高度重视仍然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制定实施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碧水保卫战各项目标任务。
1940个国考断面逾8成水质优良
就我国水环境整体质量状况,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仍在持续改善之中。2020年1月至9月,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1.2%,同比上升6.2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即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8%,同比下降2.6个百分点。
“也就是说,1940个国考断面中,好水比例在增加,差水比例在减少。”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七大流域的水质也在同步改善。他说,今年前9个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4.9%,同比上升6.3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下降2.9个百分点。
这位负责人表示,除七大流域外,2020年1月至9月,监测的112个重点湖(库)中,Ⅰ-Ⅲ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72.3%,同比上升4.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5.4%,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今年前9个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张掖和金昌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但是,铜川、沧州和邢台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营口、吕梁和东莞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铜川、常德和赤峰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
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90%
尽管全国水环境质量在持续改善,但在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看来,地区之间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部分省份完成2020年任务还存在一定压力。
生态环境部在发给31省(市、区)的函件中,在向31地政府通报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的同时,也向他们通报了各省份水质情况、断面水质存在的突出问题、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预警情况、“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长江经济带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情况以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2020年1月至9月,广东省Ⅰ-Ⅲ类(好水)断面比例,山东、陕西两省劣Ⅴ类(差水)断面比例与年度目标还有差距;全国7个省(区)共10个断面水质存在突出问题。其中,广东3个,内蒙古2个,山西、黑龙江、湖北、海南、云南各1个。依照《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四川省存在水质预警断面。此外,长江经济带云南、江西两省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相对滞后。
针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透露,山西、黑龙江、广东等15省(区)部分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低于90%,治理进度滞后。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截至2020年8月,山西省的晋中市、运城市、吕梁市;吉林省齐齐哈尔市;黑龙江省的鸡西市、鹤岗市、绥化市;安徽省的铜陵市、阜阳市、六安市;福建省的宁德市;江西省的新余市、上饶市;山东省的淄博市、济宁市、莱芜市;河南省的周口市;湖北省的孝感市;湖南省的株洲市、邵阳市、益阳市;广东省的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中山市、揭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南宁市;四川省的达州市;贵州省的六盘水市、遵义市等未完成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的治理目标。
此外,还有城市出现水体返黑返臭现象,个别水体直排等问题。其中,山西省晋城市牛匠河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吕梁市新发现一个黑臭水体。吉林省长春市绿园明沟出现返黑返臭现象。黑龙江省鸡西市两西明渠出现返黑返臭现象。福建省宁德市南大塘排涝渠、东湖塘北港段两个水体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山东省淄博市岳阳河出现返黑返臭现象。湖南省株洲市西湖出现返黑返臭现象。广东省茂名市水东河出现返黑返臭现象。海南省海口市滨濂村排洪沟、河口溪两个水体出现返黑返臭现象。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县城市黑臭水体(市八中至卡达凯斯人工湖)整治项目出现返黑返臭现象。
划定9857个“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
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国农村应完成“千吨万人”(实际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在向31省(市、区)发的函件中,生态环境部也向各地通报了这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情况。据介绍,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农村10725个“千吨万人”水源,9857个已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占总数的91.9%。但是,云南等个别省份进展滞后。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决策部署,各地持续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按照要求,今年年底前,全国农村应完成“千吨万人”(实际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长江经济带相关省(市)同步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
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透露,截至2020年9月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上海)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完成9857个“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长江经济带完成8390个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划定比例分别达到91.9%和83.6%。
其中,天津、河北、辽宁、福建、山东、湖南、贵州、西藏、宁夏、四川、广西1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基本完成“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湖南率先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河南、浙江、重庆、湖北、甘肃、黑龙江、安徽、吉林、江苏9个省份“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超过95%。云南、江西划定比例偏低且剩余任务量较大,两省“千吨万人”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分别为33.7%、65.5%,分别剩余218个、260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分别为12.1%、59.2%,分别剩余1109个、366个。
对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任务特别是进展滞后地区,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强调,将继续紧盯不放,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攻坚任务,守护好农村群众的“水缸”安全。
“2020年是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收官年,也是谋划‘十四五’工作的关键年。”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说,在打赢碧水保卫战过程中,生态环境部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确保碧水保卫战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扎实做好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