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山西律师民法典宣讲团集体备课暨启动仪式视频会议顺利召开,山西省律协副会长刘跃峰主持会议,山西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李君、山西省律协会长高剑生等出席会议,民法典律师宣讲团成员及律协秘书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法治教育研究会会长,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郭相宏教授作了《新时代人民权利的保障书》专题辅导,郭教授围绕民法典的基本内容,从立法意义、民法体系、基本原则、民事权利、民法亮点五个方面为大家进行了深入解读。通过体系化、案例化讲解,与会人员对民法典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有了更加形象、全面的理解,纷纷表示获益匪浅。
山西省律协高剑生会长对山西律师民法典宣讲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强调宣讲团各位成员政治站位要高,工作要实,行动要快,自己首先成为民法典的专家,主动对接党政机关、企业、社区等,扩大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加强民法典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高会长还对省厅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的“以案释法”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强调大家要通力合作,完成好此项工作。
山西省司法厅李君巡视员强调宣讲团各成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突出宣讲实效,省市律协、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强联动,把民法典宣讲工作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密结合起来,与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法治山西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提升我省律师队伍专业化水平与山西律师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引导广大群众培养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意识和能力,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谢谢你们,让我拿到了伤残赔偿,可以安心过日子了!”日前,张宪(化名)握着来家回访的江苏省泗洪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手高兴地说。
2011年夏天,泗洪县梅花镇大罗村的张宪到田园建材厂做制瓦工。10月14日,张宪工作时,右手突然被绞进制瓦机,工友帮他将血肉模糊的手从机器里“拔”出来,送到医院抢救。后经诊断为右手皮肤脱套伤,中、近节指骨开放性骨折等。
经抢救,张宪右手保住了,但基本失去劳动能力,还需多次手术。起初,建材厂老板吴某还到医院看望张宪,并付了两万元医药费,但得知张宪右手将要残疾后,就没了踪影。张宪请求他付住院费,吴某冷冷地说:“你不是工伤,你想要钱就去打官司吧!”
张宪的治疗过程很漫长,前后5次住院,2013年8月才最后一次出院。其间,吴某对他避而不见,张宪的治疗和家庭生活都陷入了困境。
一天下午,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电视公益广告让张宪眼前一亮,他当即打了咨询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上门为他办理了援助手续,后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王律师为他提供援助。
根据律师建议,张宪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了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建材厂不服,向县法院提起诉讼,法院驳回了建材厂诉讼请求,后建材厂上诉至宿迁中院。开庭前,建材厂最终撤回上诉。
2014年3月,张宪申请宿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并被鉴定为五级伤残。其后,吴某申请复议,6月,江苏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仍鉴定为五级伤残。
2014年7月,张宪向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建材厂给付工伤保险赔偿。9月,仲裁委裁决:建材厂赔偿张宪医疗费、伤残补助等27万余元。对此,张宪不服。在律师帮助下,张宪向县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3月,法院判令建材厂赔偿各项费用410763.39元。建材厂提起上诉,后被宿迁中院驳回。在拿到判决书后,张宪长舒了一口气:“好了,很快就能拿到钱还债了,日子好过了。”
可是张宪很快又陷入绝望,他申请强制执行后,建材厂拒不执行判决,吴某携款逃跑,厂房被抵押给银行,无其他财产可执行,执行程序被中止。张宪走投无路,再次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再次伸出援手,指派崔律师援助。
崔律师调查得知建材厂人去厂空,但未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及时调整援助方案,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向县医疗保险处提交了先行支付申请,张宪听说可以向“公家”申请先行支付,又看到了一丝希望,但很快就被医保处拒绝。崔律师坚持认为,建材厂未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张宪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符合社保基金先行支付条件,医保处不予先行支付是不履行法定职责。其后,双方多次协商未果。
2016年6月,崔律师为张宪代理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医保处先行支付,法院受理了这起不予先行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案。
医保处辩称正在核实票据及用人单位是否存在支付困难,并不是不予先行支付。于是,崔律师和张宪再次找到医保处,与其就先行支付数额和期限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医保处于2016年7月先行支付张宪工伤待遇23万余元,解了张宪的燃眉之急。此案于2018年被评为“江苏省十大优秀法律援助案例”。
张宪的命运也迎来了转机。2019年秋天,张宪获悉吴某被警方抓获后,立即向法院申请重启执行程序。今年3月,法院拍卖了建材厂厂房,优先支付张宪赔偿款18万余元,张宪跑了9年的维权“马拉松”终于彻底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