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因“小事故”造成“大拥堵”交通问题,8月28日,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省保险行业协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依托山西公安“一网通办”平台,优化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简化处理流程和手续,打造“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中心”,全力推进事故现场快速撤离、事故责任网上认定、车辆损失线上理赔等工作。通过在太原市城区范围内实施“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力争实现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路5分钟、其他道路10分钟撤离现场的工作目标。
截至2020年8月27日,太原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177.7万辆。随着太原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道路交通拥堵日益严重。据统计,2020年7月1日以来,城区日均发生各类交通事故500余起。其中,轻微财产损失事故约占90%以上,因“小事故”造成“大拥堵”的问题经常发生。
太原交警先期已依托山西公安微信公众号“民生警务”开通微信报警功能,在主城区快速路、主干道推行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撤离。2020年6月10日至今,122交通事故报警台共受理符合快速撤离条件的交通事故3809起。其中,事故双方自主挪离988起,接警员引导挪离2821起,处罚未及时撤离事故现场违法行为88起。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平均时间由原来的11.3分钟缩短至7.8分钟,减少31%。经测算,高峰时段因事故现场撤离不及时造成的拥堵减少约27%。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撤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为稳妥实施“警保联勤联动、事故快处快赔”行动,在前期与保险行业协会充分沟通准备的基础上决定:2020年9月1日起,在滨河东西路试点交通民警辅助下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2020年9月10日起,在滨河东西路试点市民自主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2020年9月15日起,在目前交通事故快处范围内(包括:滨河东西路、中环路、龙城大街、建设南北路、太榆路)试点交通民警辅助下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2020年10月1日起,在城区所有道路推行市民自主轻微财产损失事故远程快速处理。
按照以上时间安排,在相应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不涉及人员伤亡的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应自行拍照取证后迅速将车辆移动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段,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或“山西太原交警”微信公众号“交通事故处理”小程序进行事故快速处理。根据责任认定结果,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即“小事故、两车间、人未伤、车能动、有保险、快拍照、速撤离、上网办、保险赔”。
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后,不及时撤离现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视情况依法对当事双方进行处罚。
在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过程中,“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中心”交通民警将全程盯办事故处理进展,随时电话跟进指导操作。如出现事故线上定责不成功、现场撤离后当事双方发生争议或新发现人员伤亡情形的,由事故发生地交警大队负责派出民警进行处置。远程定责后,事故双方对责任划分出现争议的,当事人可申请事故复核。远程定责后,当事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议的,由交通事故调处中心负责调解处理。
“发生轻微财损交通事故,拍照挪车,尽快撤离现场,避免交通拥堵是第一要务。”省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永胜会议上表示:凡在太原市六城区道路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车外财物损失且车辆能自行移动的轻微财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从碰撞车辆正前方、正后方、前后45度角三个方向及碰撞部位进行拍照,并对各方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查验拍照,完成后尽快将车辆挪离至不妨碍交通的路段,做进一步处理。停靠路边后,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之后向承保保险公司报案;事故当事人也可选择通过交管12123、太原交警微信公众号、保险公司官方APP及事故处理小程序等方式进行在线处理;保险公司是以责定赔。各保险公司不会因事故车辆驶离第一现场拒绝理赔,事故当事人不必担心;不论客户选择何种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方式,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都会及时受理,为客户办理车辆定损、理赔等事宜,并在客户资料收集齐全后,在以下时间完成赔付:赔款金额在3000元(含)以内的,1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赔款金额在3000元至10000元(含)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