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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发言摘登

——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2020-08-28 09:59:36 来源:法制网作者:周斌 董凡超

编者按

8月26日,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召开。会议强调,改革和建设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改革和建设,全面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会上,湖南省委政法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四川省司法厅等负责人先后就本部门改革和建设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的做法进行了交流发言。8月27日,法治日报刊发5地发言摘要供各地借鉴。

加快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

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视频会发言摘登

统筹协调 健全机制

着力强化执法司法制约监督

湖南省委常委 政法委书记李殿勋

近年来,湖南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制度机制,强化制约监督,不断提高执法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2019年,全省民调显示,受访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统筹推进。一是报请省委出台《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扎实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和全省政法领域改革任务清单,明确26项执法司法制约监督具体任务,把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纳入省委深改委年度改革要点,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二是出台执法监督实施细则,加强执法检查和案件评查,推动政法单位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政法各单位分工负责、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运行机制,推动实现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有序运行。三是把落实改革任务、健全相应制度机制等纳入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政绩考核体系,并作为向省委述职的重要内容。

健全机制。一是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制定司法人员职责清单,出台规范法官裁量权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案例裁判指引、发改案件沟通、类案关联案检索、随案评查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制定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法官惩戒暂行办法及程序规定,强化惩戒问责。二是完善检察制约监督机制。细化12项执法流程规范,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监管相结合,构建实时动态的案件监管体系。建立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开展个案监管和类案清查。建立完善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衔接机制,同步加强对“案”和“人”的监督。三是完善执法动态监督机制。创造性推行刑事案件入口、审核、出口“三统一”机制。建设覆盖全省的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做到视频监控全覆盖、执法活动全记录。建成“六公开一投诉”的阳光警务执法公开平台,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执法机制。

破解难题。一是针对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健全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等“三个规定”的配套制度,出台司法人员与律师交往“十二条禁令”,对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二是针对院庭长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指导出台院庭长监管职责意见,细化监管“四类案件”17项情形,厘清依法监管与不当干预的界限。三是针对证据标准统一难,强化案件标准指引;针对证人出庭难,制定出庭补助标准,健全出庭保障机制;针对纪法衔接难,与省纪委出台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明确提前介入等“七项措施”。

打造监管多层次闭环体系  

着力破解监督制约难题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

“成都会议”以来,江苏法院深入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司法权监督管理的要求,紧紧扭住关键,突出改革实效,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式”监管新模式,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今年以来,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省法院结收案比仍然达到84.73%,同比上升1.15个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86.5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二审改判率、发回重审率分别为8.57%、3.86%,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事前赋权明责,推进愿管会管善管。针对权力运行前端职责不明、权责不分等问题,明晰监管权责。重塑监管理念,既坚决放权,不走审批制老路;又强化控权,制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明确院庭长怠于履行、不当履行监管职责责任。细化监管职责,明确院长研究重大事项和法律适用问题、监督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等12项,庭长审核审批程序性事项、督促案件审理进度等11项监管职责,防止权力行使、监督管理错位越位。优化监管模式,细分监管事务,院庭长负责审判事务管理和宏观监督,审管办负责案件跟踪督办和质效评查,监察部门负责违法审判监管和查处。

事中全程监管,确保司法权规范运行。针对权力运行中端监管易脱位、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构建全覆盖立体化监管体系。突出监管重点,将最高法确定的“四类案件”及超长期未结、重点信访督办案件,细分为24种情形进行识别标注、集中监管,实现办案风险实时预警、违规操作实时拦截、院庭长督查纠错实时进行。规范类案裁判,制定操作规程,规定新类型案件、法律适用规则不明等六类情形必须进行类案强制检索。开发智能办案辅助系统,实现类案智推、裁判指引、裁判结果自动监测预警。强化流程监管,设定案件审判24种标准流程67个流程节点、执行工作“854”模式37个流程节点,实现实时监控、动态跟踪、及时提醒;建立裁判文书强制纠错制度,将文书自动校对软件嵌入案管系统,及时纠正瑕疵问题。

事后评价问责,形成监管闭环效应。针对权力运行后端督导评查问责不到位问题,打造监管闭环。加强宏观督导,发挥专业法官会议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审委会讨论案件前置过滤,审委会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决定审判重大事项、总结审判经验的职能作用,建立审委会决议督办机制,强化决策指导。着力中观评查,一体推进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精准查责定责,帮助法官找准短板弱项、提升能力水平。做实微观问责,坚持既查案又查人,打通案件评查、监督执纪、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

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

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

广西检察机关持续更新检察监督理念,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法律监督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广西检察队伍满意度从2013年的92.59%提升到2020年的99.15%,连续8年在广西政法机关排名第一。

持续更新司法理念,切实提升监督能力。一是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在检察官依法严格把关基础上,运用公开听证等方式,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切实做到不偏不倚、不枉不纵。1至7月广西检察机关召开案件听证会173件。二是秉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与被监督者良性互动关系,共同制定加强监督实施细则,积极构建协作机制,同步提升各环节质效。三是落实精准监督理念。通过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制定类案指引标准等方式,提升监督精准度。

优化监督方式,促进提升执法司法公信。一是完善监督机制。完善审核把关机制,坚持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由自治区检察院审核把关,对其他涉恶案件一律由市级检察院把关,坚决做到“不凑数、不放过”。完善引导取证机制,对危险驾驶等十五种常见罪名专门制作“表格菜单”,把裁判标准向侦查前端传导。1至7月广西检察机关引导侦查取证率为65.22%,居全国前列。完善巡回检察机制,完成对5个监狱及派驻监狱检察室履职情况的交叉巡回检察,监督纠正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突出问题。完善撤诉案件、重罪轻判等案件同步备案审查机制,实行抗前请示、强化审判监督案件督导和案件质量评查,不断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二是前移监督端口。加大力度推进在公安、海关、海警、边检系统设立派驻检察室,推动实现与侦查机关执法办案系统互联互通,及时发现监督线索。三是完善监督平台。积极部署应用侦查监督平台,细化分解436个监督项目,为依法监督提供量化指引和适用规范。

强化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运行。一是统计数据季度发布形成常态,司法办案更加公开透明。二是落实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全面规范优化办案环节,刑事“案—件比”从去年的1:2.08优化至1:1.20,提高了办案质效,排在全国前列。三是加强检察权运行监督。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权责清单,严格执行“三项规定”,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廉政风险防范,健全落实检察官常态化退出机制。

坚持改革引领 聚焦执法公正

完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提升执法公信力

贵州省副省长 公安厅厅长郭瑞民

“成都会议”以来,贵州省公安机关积极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要求,推动公安改革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深化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改革,有效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满意度逐年提升,2019年分别达99.05%、97.31%,创历史新高。

聚焦执法行为规范,构建一站式、一体化办案机制。做实硬件支撑,办案场所提档升级。完成93个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智能化升级改造,在全国率先实现全覆盖。做优办案流程,执法行为规范有序。科学设置执法办案流程,建立集中办理、全程监督的执法办案新机制,对刑讯逼供、超时讯(询)问等行为自动预警。近年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安全事故零发生。做强合成作战,执法监督集约高效。集成执法办案、执法音视频应用、涉案财物管理等系统,相关警种同步开展立案、侦查、现场审批等工作,实现了资源高度整合、警种高效协作、监督全面覆盖。同类案件办案时间缩短30%,办案警力节约50%。

聚焦执法质量提升,打造可查询、可追溯管理模式。科学制定执法标准指引。联合检、法制定《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明确15类常见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制定《现场执法执勤处置规范》,确保依据充分、行为规范。近年来,全省因现场执法不当引发的涉警舆情零发生。深度应用政法数据平台。接入贵州省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与检、法形成数据高效衔接的办案体系。今年以来,全省跨部门网上提捕率、网上移送起诉率极大提升。纵深推进“阳光警务”建设。依托公安“两微一端”和政务服务平台、窗口,纵深推进“阳光警务”建设,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聚焦执法流程监督,铸牢全过程、全环节责任链条。突出源头管理。深化“贵州110”改革,建立接处警证据移交、接处警行为记录、警情回访等机制,将所有警情数据集中存储,实现接处警所有环节轨迹可溯,有效解决有警不录、有案不立等问题。2020年抽查的1100起警情案件全部如实受立案。突出过程追踪。全面整合网上监督平台,开展常态化视频巡查,窗口服务不到位、民警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大幅下降。突出追责问责。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对执法有过错的单位或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聚焦三大重点领域 构建三大监督体系

全面规范司法行政权力运行

四川省司法厅厅长刘志诚

近年来,四川省司法厅聚焦监管执法、依法行政、法律服务重点领域,构建以规范标准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责任落实为关键的监督体系,确保执法司法公正。

聚焦监管执法,构建严格公正的刑罚执行监督体系。一是建立全业务标准。逐项明确“收押”到“释放”952个执法事项的流程、规范及文书表单,逐项明确8大类226种改造行为加扣分标准,建立罪犯改造综合考评指标体系,2018年在全国率先将监狱执法管理整体纳入省级地方标准,2019年高分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验收。二是实现全过程管控。严格实行刑事奖励提请监区、监狱、监狱局三核三审,逐级把关,责任倒查;联合卫健、检察部门对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精神疾病等容易产生理解偏差的10类假释病情诊断医学问题进行逐一界定。三是强化全覆盖监督。主动接受“派驻+巡回”检察,向社会公开聘请刑罚执行监督员,定期公开执法信息,实现计分、处遇、奖励情况罪犯在监区、家属在会见中心自助查询。

聚焦依法行政,构建公开透明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一是建立监督规范。开发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编制执法流程等5项行政执法地方标准和投诉处理等14项工作规范,建立103项合法性审查清单,制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讨论、专家随机抽选等8项行政复议内控机制。二是压实监督责任。坚持有诉必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同比增长23.8%。严格实行“主办-初审-复核-审签”7级审核,复议纠错率23.12%。创新交叉审查、专家协审,备案审查纠错率49.4%。三是拓展监督渠道。深化“两法衔接”,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专项活动,建立合法性审核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行政复议书面审查与听证审理并行,提升监督质效。

聚焦法律服务,构建诚信规范的法律服务监督体系。一是健全执业评价机制。编制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开通法律服务人员诚信公益平台,制定公证质量标准和检查细则,开展司法鉴定诚信执业星级评价,建立法律服务“好差评”制定,实现即办即评,群众满意度98.85%。二是健全监督惩戒机制。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联合公、检、法建立执业监管协同机制,开展万案大评查、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等专项整治。三是健全权利维护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出台律师调查令适用办法,规范律师案件代理和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建立律师会见预约和重大敏感案件庭审监督指导机制,合力破解“新老三难”问题,助力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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