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国新办举行《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新闻发布会,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在会上介绍,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有两个特点:时间长、领域广。领域广即“9+2”,9个专项,2个专题。通过三年专项整治将进一步打牢安全生产基础,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更加持续、更有保障。
孙华山谈到,三年行动计划内容中的9个专项是聚焦风险高隐患多、事故易发多发的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消防、道路运输、民航铁路等交通运输、工业园区、城市建设、危险废物等9个行业领域,将组织开展安全整治。2个专题包含: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点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上有很大差距;二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动推动解决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不落实等突出问题。
孙华山指出,从内容来看,这次专项整治有四个突出特点:一是突出了思想引领,二是突出企业主体,三是突出风险防控,四是突出制度建设。
第一,突出思想引领。这次把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三年行动计划的第一个专题,就是要推动各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切实梳理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的红线意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群众的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
第二,突出企业主体。无论是哪个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最后都要归结到基层、落实到企业。因此这次专项行动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列一个专题,提出专门要求,重点就是把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推到第一线,让他们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向高标准看齐,向零事故、零伤亡努力,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
第三,突出风险防控。这次专项整治就是要求各地区、各企业把现有的风险进行全面地排查、认真地辨识、科学地评估,从而制定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对防控中出现的漏洞和问题、重大隐患必须要落实治理的“五到位”,即治理消除隐患要实施目标到位、措施到位、时间到位、资金到位、责任人到位。
第四,突出制度建设。要从排查治理的风险隐患中把握规律特点,围绕怎么样“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来思考,围绕怎么样从法律标准上进行系统化、根本性治理,这是最重要的,也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最需要动脑筋、下功夫的。必须立足于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着眼于制度的健全,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为了有力的推动这次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经国务院领导批准,建立了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整治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孙华山进一步表示,“我们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中要综合运用好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措施来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的考核巡查内容,建立起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的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要进行问责追责,从而推进各项整治目标、整治任务的全面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