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近日就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发布通知。通知鼓励通过网络祭扫、网上时空信箱、小规模家庭追思等方式,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及祭扫活动聚集感染风险。
通知指出,各地民政部门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落实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要求,指导辖区内殡葬服务机构有序做好清明节祭扫服务管理。高风险地区可暂缓开放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暂停组织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海等集体性活动,对办理安葬业务的逝者亲属适当采取时段、人数限制措施。中、低风险地区,对骨灰安葬(安放)高度集中的场所、相对封闭的室内祭扫场所以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服务项目,可先不开放或延后开放;对具备开放条件的,可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并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等工作。
通知提出,暂停祭扫服务或限制性提供相关殡葬服务的地区和机构,要向当地群众充分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对确因特殊原因提出实地祭扫需要的,可提供远程视频祭扫等服务,满足合理需求。开放现场祭扫服务的地区和机构,要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抵制迷信行为和低俗祭祀用品。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海葬、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及后续安排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管理,避免祭扫群众扎堆聚集,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