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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企业有了"及时雨",更应早耕耘

2020-03-03 19:13:36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作者:隋明照

春节加寒假本应是文化产品销售旺季,但受疫情影响,电影院、实体书店等机构无法正常营业,损失较大。已经有不少机构发出求救信号,影视、出版等行业也尝试了不少自救办法,如直播卖书、线上首映、发起众筹等。

好消息是,最近有不少利好政策发布,比如许多省市出台了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陕西、上海、浙江、北京等地还专门就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文化机构出台帮扶措施。如陕西要求在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组织文化企业复工生产,对文旅、影视、出版、演艺、广电等因疫情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北京专门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在资金政策支持、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加大金融服务支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扶持文化企业渡过难关。2月26日,北京市委宣传部还下发了通知,就2020年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工作推出具体举措。

对于文化企业尤其是中小微文化企业来说,这些政策无疑是“及时雨”,给经营者带来了熬过寒冬、迎接春天的信心。不过,广大文化企业从业者不能觉得从此进了“保险箱”,不管经营得好坏都会有人托底,而是应该认真研究政策、用好政策,早做筹划、找准发展方向。

具体来说,一方面,资金压力是困扰大部分经营者的因素,在许多省市出台的帮扶政策中,推出了减轻税费负担、缓缴社会保险费、强化金融支持、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等措施。对此,企业应关注相关信息,提前做好统计工作,保持和主管部门、银行等机构的沟通,以便及时申请并享受到这些利好政策。

另一方面,文化企业应响应国家号召,在做好防护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工作,发挥自身独特优势,创作鼓舞人心的作品。疫情发生以来,科普书籍、公益广告、抗疫歌曲等文化产品起到了普及知识、坚定信心的作用,展现了文化的价值。这种价值也得到了政府重视。在这样的背景下,文化企业应该相信,自己的工作是有价值的,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是企业的追求,也是社会的需要。

此外,加快转型是近年来的大势所趋,而因为疫情影响,转型的需求显得更加紧迫。浙江省出台的《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推动文化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就提出要培育发展文化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加快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应用,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数字阅读、动漫游戏、短视频、电子竞技、智慧广电、数字娱乐、在线教育、数字文博等新型文化业态”。特殊时期的转型肯定要面对不少困难,但“危”中有“机”,转型成功或许还能实现新的飞跃。

总之,政策只能对企业“扶上马送一程”,企业要想挺过难关甚至找到更好的发展机会,最根本的还是要靠自身的经营。希望企业能够用好政策,及早耕耘,也期待看到更多好的文化产品诞生。

 


【责任编辑:关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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