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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 科技部推出九大“硬核”举措

2020-02-24 17:09:05 来源:科技日报作者:刘垠

针对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等“唯论文”不良导向,国家从改进科技评价体系来纠偏。

23日,科技部公布《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

文件由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定。按照分类评价、注重实效的原则,《措施》提出9条实招。

——强化分类考核评价导向,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于基础研究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发现、新观点、新原理、新机制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国内科技期刊论文原则上应不少于1/3。

对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类科技活动,注重评价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以及关键部件、实验装置/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新诊疗方案等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不把论文作为主要的评价依据和考核指标。

与此同时,提高对高质量成果的考核评价权重,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

——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评审评价突出创新质量和综合绩效。立项评审注重对项目(课题)可行性和先进性进行评价,综合绩效评价注重对项目(课题)合同约定标志性成果的质量和影响进行评价。

——对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评估突出支撑服务能力。对于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学与工程研究类基地,注重评估原始创新能力、国际科学前沿竞争力、满足国家重大需求的能力等。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每个评价周期代表作数量原则不超过20篇。

——对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突出使命完成情况。注重评估科研机构履行国家使命和宗旨目标的情况,以及成果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对国家科技奖励评审突出成果质量和贡献。对于自然科学奖,注重对成果的原创性、公认度和科学价值等进行评审。对论文评价实行代表作制度,代表作数量原则不超过5篇;对于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注重对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应用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等进行评审,不把论文作为主要评审依据。

——对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才评选突出科学精神、能力和业绩。注重评价学术道德水平以及在学科领域的活跃度和影响力、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

——培育打造中国的高质量科技期刊。加快实施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完善学术期刊预警机制。

——加强论文发表支出管理。建立与破除“唯论文”导向相适应的资金管理措施,从严控制论文资助范围、从紧管理论文发表支出。对于发表在“黑名单”和预警名单学术期刊上的论文,相关论文发表支出不得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中列支。

——强化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存在严重“唯论文”问题或存在奖励论文发表的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等,采取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予以处理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对该单位论文发表的资助。

 


【责任编辑:关俊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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