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19日在京表示,2019年,国家发改委会同多个部门认真开展降低企业用能、物流等费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持续降低用能成本方面,减负金额近1500亿元(人民币,下同)。一是分两批出台降电价措施,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846亿元,在2018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10%的基础上,2019年全国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二是通过增值税率调整同步降低成品油、天然气和跨省管道运输价格,全年降低用户成本支出650亿元以上。
在降低物流成本方面,减负金额超过170亿元。一是降低、合并港口等收费。通过降低港口设施保安费等四项收费标准,将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由15项减并为11项,引导督促国际班轮公司降低码头操作费等,年减轻企业负担35亿元。
二是取消、降低铁路收费。取消货车篷布使用费等6项杂费项目,降低货车延期占用费等4项杂费收费标准,降低铁路专用线代运费等收费标准,年减轻货主负担近70亿元。
三是降低公路、民用机场等收费。通过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降低民用机场收费等,年降低物流成本约67亿元。
在清理规范相关服务收费方面,减负金额近27亿元。具体措施包括,降低人民银行征信服务收费标准,指导地方降低偏高的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标准,取消公民身份信息认证服务等收费项目,切实减轻民众负担。
在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方面,减负金额60亿元。具体措施包括,降低部分出入境证照、商标注册、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等收费标准,减免部分不动产登记费、加大专利收费减缴力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