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网山西12月5日电(秦鹏程 通讯员 梅涛 王江鹏)2024年12月4日20时47分许,沁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西下线23公里300米处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时,一辆车牌号为晋EX***7小型轿车缓缓驶来,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机动车相关证件时,隐约闻到车内有酒味,民警立即对驾驶员赵某某进行酒精检测,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赵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1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然而,当民警调查驾驶人赵某某的违法记录时,发现其于2023年9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沁源交警查获。此次被查已是二次酒驾。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思想教育,赵某某将面临驾驶证被吊销,且2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的处罚。面对将要受到的处罚结果,赵某某叫苦不迭,悔之晚矣。
沁源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醉”与“罪”相连,“驾”与“家”同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切忌任性而为之,远离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