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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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出台22条举措明确文物安全责任

2024-01-03 14:58:09 来源:记者观察网

记者观察网山西1月3日电(记者 关俊龙)“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山西省政府《关于推动新时代山西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奋力推动山西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结合文物工作实际,山西省文物局起草了《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1月3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山西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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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为确保《实施办法》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立足全省文物安全工作实际,3次组织专家进行研究,通过省文物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征求了11个市政府和22个省有关部门意见。2023年12月14日,《实施办法》经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下发施行。

《实施办法》深刻阐述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围绕解决问题和制度安排,提出了5章共22条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第一章,总则(第1条至第7条),一是明确了《实施办法》的起草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二是明确了其他机关、组织和个人的法律义务。三是明确了省、市、县各级政府和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县(市、区)长、副县(市、区)长的管理职责和宣传教育。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8条至第14条),明确了地方政府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相关行业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文物安全监管责任和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

第三章,督察检查(第15条至第18条),明确了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文物安全督察检查的内容和职责。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19条至第21条),明确了造成文物、博物馆单位安全责任事故,发现滥用职权、不履行文物安全责任,瞒报、谎报、迟报文物违法案件、文物安全事故信息等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22条),明确了省文物局为《实施办法》的解释部门,规定《实施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

《实施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山西省委、省政府对文物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健全完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依法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意义。

下一步工作。国家文物局2024年将对所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遥感监测。山西也将加快探索卫星遥感在执法督察中的应用,对全省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卫星遥感监测,及时发现破坏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推动文物执法监测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预防”“实时监督”的转变。

【责任编辑:范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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